12月11日下午,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天和大厦A座25楼会议室召开。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共4人(家),代表股份176181513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登记股份的比率为100%,符合《公司章程》与《公司法》的有关规定,大会合法有效。

大会由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孔方桂主持,公司董事、监事出席大会,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。
大会经鼓掌表决推举了监票人、计票人,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《关于高速明和房产申请延期归还借款和借款额度的议案》和《关于部分董事变更的议案》。
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获得通过:
《关于高速明和房产申请延期归还借款和借款额度的议案》的同意股数为165381513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3.87%,反对股数为10800000股;弃权股数为0股;
《关于部分董事变更的议案》的同意股数为176181513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%,反对股数为0股;弃权股数为0股。
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庄红燕律师出席,并对大会全程进行了见证。
顾维安